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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班: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自学考试助学班第二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二、缴费对象
2017年春季自学考试助学班全体学生。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为2520元/学年。
四、缴费程序
1.学生到财务部(后勤大楼四楼)缴纳学费。
2.学生凭缴费单复印件到各班级班主任处办理注册手续。
3.班主任进入自考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缴费信息录入。选择“学生花名册”,对已缴费学生点击“确认收费”。为保证数据的及时性,请班主任在缴费期间每天更新一次。
4.班主任将班级学生缴费单复印件于缴费截止时全部交给学籍科周老师,由周老师依据班主任提交的缴费收据复印件在系统中做审核通过。
五、有关要求
1.各班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2.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缴纳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准后方可延期缴纳。
3.根据政策规定,逾期不缴纳学费的,取消其自学考试助学班学籍,已经取得的衔接课程、实践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均无效。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3月2日